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63252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安市教通〔2025〕3号 |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教育和科技局、社管局),考试中心(招生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安顺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执行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08〕256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考务工作,严格考务工作程序,特制定《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强化安排部署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区)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细则,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安排,并建立健全考试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中体考考点及考试设施进行检查,达不到设考要求的,取消考点设置。
二、加强考务培训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对体育考试测试教师、考务人员做好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考试业务、考务工作、考试纪律及职责分工等,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次考务人员。
三、严肃考风考纪
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是一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体现公平、公正的严肃性考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杜绝考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教育纪检部门对考试过程要全程参与监督,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考试工作进行督查,并实行县(区)交叉驻点巡考。
四、强化备案管理
请各县(区)选派三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本次交叉驻点巡考。并于4月1日(星期二)前将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细则、考试日程、交叉驻点巡考人员名单盖章版及电子版报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各学校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落实和政策宣传,下一步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工作,将按照省教育厅新的工作要求安排落实。
附件: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方案
2025年2月25日
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根据《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9号)提出的“改革初、高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逐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要求。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广大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全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体考”)统一器材、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对象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
四、成立领导机构
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安排布置下,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学校负责过程管理评价的成绩评定。
各县(区)需参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县(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本级相应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工作领导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工作组织程序和规定,强化对考试组织工作的领导,充分做好考务准备,确保本辖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考试内容
根据《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规定,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内容为两部分:
(一)过程管理评价(10分)
初中学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成绩,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先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然后按优秀10分、良好8分、及格6分、不及格5分进行换算,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40分)
1.身体素质类:50米跑或立定跳远(15分)
2.身体机能类:台阶试验或800米(女)、1000米(男)(15分)。
3.运动技能类:篮球运球、足球运球、1分钟正摇双脚跳绳(考生任选一项测试)(10分)。
各县(区)可根据当地的组织管理、场地、器材及学生状况等,合理设置选项供考生选择作为考试项目。其中50米跑和800米(女)、1000 米(男)必须在塑胶跑道上测试。
(三)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为40分(身体素质15分、身体机能15分、运动技能10分)。
六、实施办法与考试时间及要求
(一)过程管理评价
过程管理评价由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测评,测试成绩分别在学校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2025年的过程管理评价以考生初二、初三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初三年级过程管理评价原则上以初三上学期体质健康监测成绩核定,其他年级学生过程管理评价测试时间安排在每年5~6月份。
学校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评价成绩资料须按照要求上报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核认定,凡不符合测试和成绩评定程序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一律不得给予成绩认定。
(二)目标效果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即现场考试),各项目的测试规则和计分方法,严格按照《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中各个测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执行。
各县(区)目标效果测试安排在4月12日至30日内完成。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须在考前对上述有关项目测试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要求统一掌握尺度,统一组织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中身体素质、身体机能、运动技能三个项目的测试,须在半天内完成,因特殊情况中断考试时,经考点负责人同意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未考完规定项目,已考项目无效,考试可在最后一天重新进行。
各县(区)考试日程确定后,请于4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各县(区)开考期间,将组织市、县(区)人员进行交叉考点督查。同时,对各县(区)考务组织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各县(区)要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的监督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以确保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
七、报名和收费
(一)报名
1.根据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中考体育考试报名办法按照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工作要求执行。
2.凡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地领取《体育考试准考证》,考生凭《体育考试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无《体育考试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点检录时,必须核对准考证和存根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预防代考等作弊事件发生。
3.往届生、在外省借读返回原籍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带本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有关考试安排参加体育考试。
(二)经费
所需经费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办法》(黔招考院〔2020〕2 号)“中等职业教育报名考试费”(中考报名费)中列支,中体考不单独收费。
八、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申请免试须持有残疾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35分)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升学总分。
3.因残、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于考前在校内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中考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持“免试申请表”、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各县(区)招办办理免试手续。
4.凡申请免试的学生,经审核符合免试要求的,报名时中体考的所有考试项目为免考。
(二)缓试
因临时发生的伤、病和女生生理期等原因,当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试。
申请缓试的考生,应在体育考试时由本校带队教师向考点检录组呈报。各县(区)有关人员现场办理缓试生的有关手续,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体育考试结束后一周内。
九、考务工作规定
(一)规范工作管理
各县(区)严格按照《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对考务工作的组织、监察、宣传、安全、违纪处理以及考务工作机构的建立与职责等方面,做好考前培训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本级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工作组织顺利实施。
(二)落实考试保障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须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中关于中体考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要求,做好有关考试保障工作,确保考试的组织工作做到规范、顺利、安全。
(三)成立专项工作保障组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须成立以下专项工作组。
1.体育考试工作组
在各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体育、基教、县(区)纪检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组”统一安排本地体育考试工作,定岗定员,明确职责,确保体育考试的顺利实施。
2.考务组
考务人员素质是保证考试工作质量的关键,各地要选拔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奉公守法、熟悉业务且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作为考务人员,考试前各地要组织培训,统一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使考生在平等条件下考出真实准确的成绩。
3.医疗保卫组
各地相关部门的医疗保健人员、保卫干部负责做好考场的医疗、纪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4.场地、器材组
负责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对场地器材随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5.纪检监察组
负责全程监督中考体育考试的组织、测评、公示等各个考务环节的工作,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各县(区)中体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机构,须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中有关组织考试的纪律和技术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指导工作,严防考试组织工作出现混乱、渎职、舞弊、违纪事件的发生。
十、安全保障措施
(一)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中体考)考场必须做到规范、安全。各县(区)设置的体育考试场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特点、器材要求及测试安全要求,认真做好测试场地的布点工作,凡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准设为考场。各县(区)确定考场时,应到达现场进行考察后确定。特别对场地的平整、安全、便于封闭管理等方面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确保场地设置的规范与安全。严防因考虑安排不当出现安全事故。
(二)凡涉及需要乘车交通工具参加考试的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督促学校,必须对车况及往返、住宿等方面,提出安全要求,要将安全防范措施考虑具体、落实到位。
(三)各校在报名阶段,要向考生宣传有关要求,严格把关,完善考前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对报名测试(800米、1000米)的学生需进行体检(县级医院以上机构)出具证明,合格才能报考此项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如有心脏病等有关可免试疾病的不应参加体育考试者,可以申请免试。学校应向学生通报免试范围规定,要求学生及监护人知晓并签订承诺书,学生及监护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和瞒报疾病,以免发生意外。各校体育教师应参照“体育考试项目考试规则”加强技术和运动安全卫生指导,重视考前准备活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各县(区)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必须制定考试安全及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附件:1.残、伤、病学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试范围规定
2.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
3.202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附件1
一、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
二、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甲亢、肾炎、肝炎、肺结核恢复期(半年内)等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
三、突发性摔伤骨折。
以上情况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残疾证明,考前上报并经县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主考部门将所有材料装入该生档案。
附件2
安顺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项目规则
一、一类项目(身体素质)
(一)50米跑
1.场地器材:四道以上标准跑道(塑胶跑道),专用考试器材1套、发令旗、口哨等。
2.测试要求:两至四位考生同时进行测试,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当听到开始指令后,开始起跑同时开始计时,考生跑至终点时停止计时。
3.测试说明:若考生过终点叉道的,50米项目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遇学生跑步时摔倒或被其他考生抢道的视情况处理,办法一:补测一次,办法二:延期或缓考。
(二)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立定跳远在沙坑上进行(无沙坑也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沙面尽量与地面齐平,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每个场地配备丈量尺1把,直角尺1把;或采用立定跳远测试仪。
2.测试要求: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并用双脚落地。丈量远度是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地的最近点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为准。每人跳三次,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二类项目(身体机能)
(一)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1.场地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环形塑胶跑道田径场,地面平坦。如使用其他不规范场地,测试前必须丈量准确,并保持地面平整。发令旗1面,口哨1枚,秒表若干块;或采用800/1000米跑速测试仪。
2.测试要求:根据跑道数量安排每组测试人数(至少两人一组)。采用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听到口令或哨音后跑出。计时员视旗动开表,当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线的垂直面时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不计小数。
(二)台阶试验
1.场地器材:踏台(男生台高40厘米,女生台高35厘米),节拍器(或录音机及事先录制好的磁带),台阶测试仪。
2.测试要求:测试前,受试者做轻度准备活动。受试者以每分钟30次的节律连续登台阶90次,共持续3分钟。若受试者中途不能按节拍器的节律完成动作,经监考员提示后仍不能按要求做,即应令其停止运动,并记录已完成登台阶运动的实际时间。上、下一次台阶的运动由四个动作完成:从预备姿势开始,(1)一足踏上台阶;(2)两足踏上台阶成直立姿势;(3)先踏上台阶的脚落于地面;(4)还原成预备姿势(图1)。每次上、下台阶时,须伸直双腿,挺直躯干。运动结束后,即令受试者取坐位,测量恢复期第2、3、4分钟前30秒的3次脉搏数。代入以下公式求评定指数(如使用台阶测试仪,受试者在运动结束后立即取座位用仪器进行测定,直接测出评定指数),舍去小数,取整数查表评分。
图1 台阶试验登台阶动作
3.测试说明:考点使用台阶测试仪器进行测定,如果受试者未能按要求完成3分钟测试的,一律按保底分值9分计算。
三、三类项目(运动技能)
(一)跳绳(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
1.场地器材:地面平整、干净的场地一块,地质不限。主要测试器材包括秒表(或测试仪)、发令哨、短跳绳若干根;或采用专用跳绳考试仪器。
2.测试要求: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监考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测试单位为“次”。受试者因绳绊脚造成测试中断,应继续进行,不计失败次数,只记录总的完成次数。私自停下,以测试仪记录的次数为准,不能重考。
(二)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高不低于1.2米),标志杆距同侧边线3米。各排标志杆相距3米,共设5排标志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图2)。测试器材包括秒表(或测试仪)、发令旗、口哨、皮尺,标志杆10根,篮球(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若干个。
图2 篮球运球场地设置及测试示意图
2.测试要求:受试者持球站立于起点线后,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箭头所示方向单手(或换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3.测试说明:(1)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2)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并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三)足球(运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整场地或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杆(高度不低于1.2米)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志杆距两侧边线各5米(图3)。测试器材包括秒表(或测试仪)、发令哨、皮尺,标志杆5根,足球(圆周长680毫米至710毫米,质量为390克至450克之间)若干个,考试用球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球进入考场。
图3 足球运球场地示意图
2.测试要求: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受试者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计时员视旗动开表,受试者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每人跑两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3.测试说明: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并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意外、伤害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办理缓考手续,其它情况不能办理缓考。如考生自动放弃考试,未考科目一律按零分计算。
2.在50米、800米和1000米测试项目中,考生若起跑抢跑犯规给予一次机会,第二次抢跑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3.在800米和1000米测试项目过程中,考生若有违反《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的犯规行为,经监考老师提出警告后仍继续违规的,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4.各县(区)对50米跑、800米跑、1000米跑项目的跑道长度,须使用专用测量仪器进行精确测量,确保考试场地符合标准,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5.参加所有测试项目的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考试。
附件3
202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一)身体素质、身体机能评分标准
(二)运动技能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