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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要求,由安顺市教育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和市委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以此作为转变作风、改进方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申请和诉求,有效提高教育领域公信力和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安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落实。与年度教育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逐步构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对局机关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修订了《安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安顺市教育局新闻发布制度》、《安顺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安顺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顺市教育系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等。三是严格管理考核。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内设机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按季度对各科室(单位)提供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整改时限,跟踪落实情况。建立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内容保障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保证网站内容实时更新。强化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公布权威调查结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信息安全监控管理,严格上网信息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统计。2016年通过安顺教育信息网站、安顺教育网公众微信号、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报纸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310余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数公开信息1001条(含:通知公告47条、政策法规27条、政策解读8条、教育系统工作动态832条、教育简报67期,招生考试类信息20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发布信息数公开信息309条。
(二)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落实情况。1.决策公开。围绕年度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大政策措施制定和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安顺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安顺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安顺市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方案》、《安顺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所有政策文件的制定均公开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采纳吸收;积极推行民意问卷调查制度,部分文件视情况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相关文件出台后,同步在安顺教育网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分类管理和宣传,增强了教育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2.执行公开。一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按规定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2016年财政预算和2015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批复2015年度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我局在规定时限前进行了公开、公示。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总计31.0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5万元,下降14.2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2万元,同比减少4.63 万元,下降21.69 %;公务接待费 14.36万元,同比减少0.52 万元,下降3.49 %。用好“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数据采集录入,面向社会开放,有效扩大群众知晓面,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已完成2015、2016年度教育惠民项目数据的上传发布工作。二是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大“全面改薄”项目、“新两基”工作、教育综合改革、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编制教育“十三五”专项规划、校长教师培训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力度。3.管理公开。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均建有门户网站,并设有专职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站后台维护、管理,实时更新教育工作动态,主动公开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费预算、指标数据、办事指南等信息。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认真做好统计摸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环节的工作,确保通过检测验收。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修改完善发布办事流程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规范标准及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局“两个清单”的制定、公示和发布工作,严格行政审批标准,公布行政服务事项服务规范,全面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公开。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重点针对高校招生录取政策、高考加分政策、志愿填报事项等,及时传达到县(区)和学校,公布录取办法、资格条件、报考程序,积极动员考生报考,并按照国家和省高校招生政策对申请照顾加分考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入选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公示。根据《安顺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府办发〔2013〕8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文件规定,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标准,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学校、供餐单位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及价格,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按照管理权限,指导本市高校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学校财务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5.结果公开。我局按照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结果。一是公开教育工程项目计划及实施程序。2016年,全市新建、续建教育工程项目266个,项目单体317个,总建设面积47.26万平方米,概算建设投资4.94亿元,现完成投资5.6亿元,完成率为113.4%。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和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款,工程项目竣工后接受工程审计和备案。二是公开“新两基”和“两项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印发《关于“全面改薄”工程复查及“新两基”暨“两项督导”督查的情况通报》、《关于开展近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等文件,公布教育督导评估意见。三是面向社会公布我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情况;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育“9+3”计划、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职“百校大战”建校办学情况等。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市教育局共收到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件4件,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件11件(其中,我局牵头办理6件、协助办理5件),上述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理答复,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按照《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我局在教育门户网站开辟了公开专栏,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教育门户网站发布《安顺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安顺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安顺市农村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方案》等政策解读稿件5篇。市及两城区教育局班子领导按要求参加市广播电视台1029交通旅游广播“阳光安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连续5期上线解答听众提问,回应社会关切。
四、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2016年,共收到市长信箱47件、在线咨询57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办结率为100%。全年未收到公民个人或组织机构提出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首问责任”窗口接待来电来访上千次,没有因信息公开和服务遭到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类别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处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指导力度还需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不够,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要加强。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科学划分信息公开类别,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和有效整合,提高信息服务的便利性;修订完善《安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快速、准确查找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经费保障,加大信息公开办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三是整合优化教育门户网站栏目,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研判、督办、会商等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方式,依法依规妥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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