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365781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安顺市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简介(2024)学前教育 | ||
文 号: |
1.学前教育资助。向在我市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十三类“重点保障人群”提供保育教育和生活费资助,包括: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注:在外市州、外省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需向就读学校申请资助。
2.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向在我市除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每生每天3元钱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600元/生·年。
3校内资助。学前教育机构应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