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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陈慨同志任安顺市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海燕同志任安顺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安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梅同志任安顺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啟龙同志任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仲德同志任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方海同志任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昌华同志任安顺市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汪文、李砚东同志任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启肥同志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安顺市分校校长;
倪贵忠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封葑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胡祯英同志不再担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正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徐敏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安顺市分校校长职务。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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