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陈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依法治校”中加强教师权益保护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赋予了教师广泛而具体的权利,尊师重教不仅是新时代的道德要求,更因其在教师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而上升为法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依据法律法规,行政保护教师权益。
一是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工资逐月按时足额拨付到教职工工资银行账户;保障及时足额为教师缴纳应有财政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二是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如:落地新建改扩建工程。2024年我市新建改扩建项目259个,总投资约1.8亿元。又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24年我市受补助教师共13720人,补助金额5166.265万元。再如:实行乡村教师安心行动。紫云自治县提供免费使用的家电,为乡村教师解决生活困难。
(三)深化依法治校,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学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修改、废止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学校管理制度和文件。二是推行校务公开。学校自觉接受教师的监督,将三重一大、招生政策、收费项目与标准等及时公开。三是完善维权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权利:教职工对学校重大行政事项有建议权;对学校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有评审权;对教职工重大的集体生活福利有决定权;对学校奖金分配、劳动保障等不正确的决定拥有否决权;对失职干部有向上级建议降职、罢免权。四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劳动人事政策法规,依法聘任教师。
(四)建立“教师之家”,畅通教师申诉渠道。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教师的权利意识,强化教师的法治观念,提高教师的维权能力。开辟了“教师之家”,并向社会公示了市、县“教师之家”服务电话热线、网络邮箱以及邮寄地址,作为教师专业成长、心理咨询、困难援助、问题反映等方面的沟通渠道,全力帮助全市教师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困惑和问题。畅通教师申诉渠道,保证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非法解聘教师、非法处理教师、随意降低教师的岗位、拖欠教师工资等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教师有权进行申诉。对教师侮辱、殴打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贯通四条渠道,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一是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教师。依托各种媒体,宣传我市2024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教师的先进事迹。二是设立“奖优”基金,奖励优秀教师。2024年全市评选“十佳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151名,发放奖励资金16.2万元;三是实施“励耕计划”,帮助困难教师。2024年全市对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167名教师进行资助,发放资助资金167万。四是守护心理健康,关注教师幸福。2024年依托国培、省培、名师工作室等,组织教师173人参加心理健康培训。
(六)推进协同育人,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2024年市教育局联合宣传、网信、公安等13部门印发《安顺市贯彻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相关工作。全市1431所学校全部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共开展市、县、校协同育人专题培训四期,每期培训100%覆盖全市中小学校,100%覆盖学生家长。通过“校家社协同育人专题培训”、家长会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利用新媒体多途径加强与家校沟通,开展100%全覆盖家访,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形成良好的家校互动机制。
(七)整治形式主义,扎实抓好减负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实减负工作。把减负工作纳入县级干部包保县区学校的重要内容,及时学习中央、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对减负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进校园“白名单”管理。按照《安顺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社会事务进中小学校园市级事项白名单7项。对《安顺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安顺市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标准》《安顺市教师减负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常态化工作监督。结合开学检查和学校常规管理常态化督查工作同步开展调研。
(八)构筑师德“防线”,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严肃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个别师德失范行为重拳出击。但对涉及教师的不实举报、污名化、刻意炒作等师德负面舆情,抹黑了教师形象,破坏了教育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教育、公安、网信等部门,在积极回应舆情的同时,依法依规对造谣者严肃追责;教育、学校作为“娘家人”,要敢于为教师撑腰,坚决捍卫他们的声誉与尊严;教师既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要加强自身修养,树立师德表率,理直气壮站稳讲台。总之,要集全社会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筑牢师德师风的舆论“防线”,用良好教师形象维护良好教育形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市教育局。一是持续依法保障教师各种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拖欠、挪用等,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提供社会保障等。二是健全完善教师合法权益保护制度。通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学校制度的制定,落实法律规定的尊师重教精神,加大对涉及教师权益法律法规的执行。三是提升全体教师聘用管理规范水平。按照法治原则与法律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办、民办教师管理的理念与制度,制定权利义务均衡、目标任务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的聘任合同,将学校与教师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加以约定和明确。四是强化全体教师师德建设监督。依法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化和落实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强化对教师基本行为准则的教育和监督。五是加强教师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依法治教精神,学校及教师要能用、善用、用好“教育惩戒”这把“戒尺”。把握好“尺度”,注意惩戒的方式和范围,不踩红线不越界。讲究好“温度”,做到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关爱,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家长“接受度”,做好家校沟通工作,获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六是巩固减负成果保护教师合法权益。首先进行源头管理,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建立审批报备制度,严格遵循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其次抓好过程监督,减掉不必要的打卡、接龙、投票、公众号宣传等,避免教师无意义、重复性劳动,引导教师回归到教书育人的主业。
(二)市司法局。司法机关在依法维护教师权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暴力伤害教师人身、侮辱教师人格尊严等案件,及时介入,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打击、严厉惩治。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曝光伤师侮师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加强教师人身权保护。依托新媒体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教师维权走深走实。
2025年5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