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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校园是社会的缩影,校园欺凌的防治不仅体现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还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的基石,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深远意义。安顺市教育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健局等市直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处置中小学生欺凌行为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治理原则,推进校园安全防欺凌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推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措施在学校落地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工作部署
2023年,市教育局每月定期召开全市校园安全调度会议,对校园欺凌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上好开学第一课,学习培训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印发了《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发布《致全市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安全告知书》,点击量2.1万;召开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建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2024年以来,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校园安全调度会议,对全年校园欺凌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印发《开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顺市教育系统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从排查摸底、集中整治、督导检查、长期巩固四个步骤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召开2024年校园安全稳定现场观摩会对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并邀请专家向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进行校园欺凌防治培训。
(三)强化防欺凌和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宣传有关法治知识和典型案例。通过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培养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2023年,市教育局开展安全教育“大家访”共513350次。走访家庭533538余户;发放《告家长书》或《致家长一封信》50万余份。二是充分开展法治教育。通过邀请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开展好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2024开年以来,全市1518名法治副校长(兼任的按人次计)利用春季开学季契机结合日常工作,走进校园进行安全宣讲,法治教育2500余场次,广泛开展预防安全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禁毒、心理健康等方面安全教育,通过结合典型案例,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在全市各中小学树立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及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的基石。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良好情绪管理和社交能力,学会建立正面的自尊自信,学会正确地解决矛盾,不参与欺凌。一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二是强化心理危机排查干预。督促中小学落实“双排查”(高风险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干预、特殊家庭儿童监护人排查)工作,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建立“一生一档”,对排查出的高风险学生进行专业干预,对情况特别严重的学生进行转介治疗。三是强化特殊家庭儿童关心关爱。为全面关注特殊家庭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全市中小学全部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023名,采取多种方式对特殊家庭儿童进行关心关爱。首先是借助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关注特殊家庭儿童的心理状态,提升他们的情绪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并引导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其次是建立特殊家庭儿童心理健康档案,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以确保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应对潜在的心理问题。四是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2023年12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妇联、市民政等13部门印发《安顺市贯彻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方案》,明确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人,进一步丰富家庭教育内容,如何融洽亲子关系及关注解决孩子成长问题等方面,强调“父母应当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并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教育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劳动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独立生活能力,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五)强化矛盾排查和联动机制
一是加强校园巡防和线索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力度。落实校园矛盾纠纷月报制度,校园欺凌线索案事件台账制度。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校园欺凌防治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通过加强校园内外的管理和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各种苗头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校园欺凌防治联动机制。市平安校园专项组印发《安顺市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联动机制》,明确校园欺凌案事件处置流程,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研判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应急制度,月报制度等并。按照《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防处置中小学生欺凌行为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含义,校园欺凌行为特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一方(个人或群体)单次或多次,临期或长期,蓄意、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人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2024年以来,尚未接报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每月排查校园矛盾纠纷均已妥善处理。三是健全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防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特巡警、交警、派出所等警力建立校园周边巡逻防范机制,把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巡防重点区域,在规定时段和路段定人、定点落实巡逻防范,在学生上学、放学等时间建立“护学岗”,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增强安全感和震慑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案事件发生。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校园,积极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全面摸清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底数、防范现状和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坚决消除死角盲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市教育局。一是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提示。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治理原则,深入开展相关教育,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和学生矛盾纠纷。二是加强排查摸底。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发现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处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落实校园矛盾纠纷月报制度,校园欺凌线索案事件台账制度。三是抓好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抓好校园欺凌防治教育、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情绪管理能力以及道德法治观念。
(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针对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进行完善,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有能效的持续推进落实,进一步提升防范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水平,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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