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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15 09:30 来源:    字体:[]

中国民主同盟安顺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补齐我市农村和边远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一是开展教育专项规划编制。积极指导各县(区)尤其是西秀区、开发区结合城市发展及城区人口增长水平、城乡人口流动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等要素编制教育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协同衔接”要求,做到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发展、教育发展、国土空间、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规划的高度一致、有效衔接。截至目前,各县区均已制定教育资源布局优化方案和专项规划。二是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全市教育系统共谋划“十四五”期间教育发展重点工程项目228个,总投资95.57亿元。其中:以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推进工程为抓手,做大做强做优公办学校,构建以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为主体、乡村小规模学校为补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2024年,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6510万元(中央4845万元、省级1665万元),用于各县(区)147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改造、改扩建、抗震加固等,精准补齐办学短板,改善办学薄弱环节。

(二)夯实教育发展保障。一是保障优先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引导和支持地方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 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截止 2024年4月,按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的标准下达全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62亿元,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下达“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资金 343.92万元,支持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二是纳入绩效考核。根据各类教育事业的不同特点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在全市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中,每年均将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基础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纳入评价考核。

(三)建立考评倾斜机制。为提高农村教师积极性,在设置农村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时进行倾斜。根据《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文件规定:一是我市农村薄弱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在同级中小学结构比例的基础上,按高级岗位上浮两个百分点,中级岗位上浮三个百分点进行设置;二是对于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调动交流到乡村中小学,或乡村中小学急需引进人才,实施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政策;三是对在村级学校或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薄弱学校的优秀教师,在评聘教师岗位时实行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完善支持鼓励制度。一是印发《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工作的意见(试行)》(安市教通〔2022〕32号),明确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支教全市各县(区)县级及以下薄弱学校(幼儿园),县(区)城镇中小学教师支教本县(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明确以全职和兼职两种方式进行灵活支教。2023年,全市共选派147名教师开展“三区”支教,选派32名退休教师参与“银龄”计划,从市直学校选派75名教师开展市直支教;二是督促各县(区)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23年,全市各县区按照300元、400元、500元三档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253.42万元,覆盖教师13125人;三是为充分发挥现有名优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育局常态化组织开展名优教师送教送培到校活动,2023年组织165人/次市级名优教师,对8个县区的32所乡村学校开展送教送培到校活动;四是积极争取国培、省培项目支持。2023我市共获国培18个子项目,培训名额1900人,获省培10个子项目,培训名额103人。

(五)科学调配教师编制。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文件要求,公办中小学按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规定师生比核定教职工编制。2020年11月开始,市教育局与市委编办相关科室配合,对全市中小学阶段教师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测算。以教育部门提供的2020年度教育年报中公办中小学在籍学生人数为基数测算,按新规定师生比标准,测算出应补充编制。为加强我市中小学编制保障工作,小学在按黔编办发〔2020〕105号文件的核编标准应核编制总数后再上浮5%核定编制总量,以保障小规模学校每班配1—2名教师的教学工作需要,于2021年元月经市编委会同意,配齐配足中小学教师所需编制。经补充,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对偏远地区中小学按每班配1—2名教师的原则补充教师编制。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健全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深化教师队伍管理综合改革机制,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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