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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课堂”的有关规定
为了促进学生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保障学生健康成长,2019年3月15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下发〈安顺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7部门贵州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教通〔2019〕8号),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控制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定期督查学校落实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的情况,确保学生不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等涉及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的要求。
同时,为杜绝“一刀切”式的管控对新技术新应用造成影响,使广大学生合理享受“互联网+教育”资源,我局重视校园APP的监管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校园APP整治工作方案》,确保校园一方净土;我局为加强规范使用APP,印发《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的通知》(安市教办〔2019〕3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全面开展APP清理整治工作,严格审查,强化日常督查,规范“互联网+教育”应用。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禁止学校通过QQ和微信等社交软件布置和提交作业,深入对学习类手机APP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思考,研究制定适当的管控措施,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扬长避短,为安顺学子保驾护航。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高度重视、强抓落实、确保实效,避免学生因电子产品使用不当引起种种问题,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工作指导。围绕严禁智能手机进校园问题,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有效开展严禁手机进课堂的管控和教育工作,形成家庭契约、学校契约,促进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鼓励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配置“家校通”、磁卡电话等通讯设备,满足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的通讯需求,化解由于禁止手机带来的通讯需要的压力。
(二)强化学校管理。我局将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学校,宣传贯彻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根据相关要求把手机管理列入学校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对违规带入的手机的问题,统一教师的思想认识,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做到有章可循。把学生手机管控列入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师生共同的精神家园,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三)加强宣传工作。通过教育系统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告家长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学期开学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家长会和主题班会进行宣传等,加强引导和教育,在贯彻学校规章的同时把学校禁带手机的依据、认识和做法交由家长讨论。让学生和家长认清使用手机的利弊,树立家长的教育意识,解决学生的思想症结,明确学校禁止手机的意义和作用。
我局将竭力保障我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规范广大学生合理使用智能手机,既不与“互联网+”时代脱节,也避免因不当使用造成危害。感谢您对安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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