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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两城区增设公立幼儿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两城区公办园建设情况
(一)两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
西秀区城区共有公办幼儿园9所,其中市级3所(分别是:安顺市第一幼儿园、安顺市第二幼儿园、安顺市实验幼儿园),开发区城区共有公办幼儿园0所。
(二)西秀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分布情况
西秀区东街办3所、西秀区东关办2所、西秀区南街办、西秀区西街办、西秀区华西办、西秀区新安办事处各一所。
二、努力扩大两城区公办园的覆盖面
(一)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二孩政策”带来的城区幼儿入园问题,西秀区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主城区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同步规划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移民安置点项目配套公办幼儿园建设,城区拟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满足城市幼儿入园的需求,2所已经完成,1所正在建设,1所待建。
4所公办幼儿园分别是:马槽社区幼儿园(新建,待完成。)
彩虹社区启新幼儿园(新建,已经完成。)东关办事处幼儿园(改扩建,已经完成。)东关办大龙潭幼儿园(改扩建,正在建设。)
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都是12个班规模,可容纳1500名城区学前儿童入园。
(二)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2019年4月以来,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两城区可以增加公办幼儿园幼儿园15所(包含6所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其中2所准备装修,预计2020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3所已经竣工,5所主体完工,1所主体施工,1所已经完成规划审批,3所正在规划筹备工作。新增的15所幼儿园预计共有118个班,可容纳幼儿3900人。
(三)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2020年经市领导同意,把安顺学院成教部闲置校舍扩建为市实验学校幼儿园,增加4个班的班额,可以增加学位160名,2020年秋季开始投入使用。
三、加大监管,规范民办幼儿园
(一)开展无证民办园清理整顿工作
我市下发《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无证民办幼儿园的紧急通知》(安市教办〔2018〕61号),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全市无证民办园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的各类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并专题向县(区)分管领导汇报,由县(区)政府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行之有效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明确了工作原则:坚持审批一批(针对已具备办园条件的)、整改一批(针对待整改达标后可审批的)、取缔一批(针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原则,分类清理整顿,良性引导民办园发展,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同时督促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此次清理整顿将持续1个月左右)。同时,在工作中我们还注意收集、提炼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普定县由县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在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我市已将普定县在清理整顿无证民办园工作中总结、提炼的经验,印发到各县(区)供学习借鉴,共同推进我市民办学前教育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二)加强民办园规范管理工作
1.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建立的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联动机制,与消防、公安、卫生防疫、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履责,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所涉及的业务进行指导,帮助民办幼儿园解决迫切问题。同时,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工作中也把各县(区)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幼儿教育质量、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幼儿教师待遇等列入督导内容,开展对幼儿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学校分类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民办发〔2019〕80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每年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不定期抽检等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如办学条件无法满足办学规模等问题,及时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学校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民办学校整改问题,通过不断的整改、优化,安顺市的民办学校质量在逐年的提升。
2.加强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民办园评估授牌工作(金、银、铜牌),特别是金牌园的申报工作,鼓励他们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达到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保教质量的目的。通过标杆园、品牌园的树立,引领各县(区)民办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建立奖惩机制。对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高、百姓口碑好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扶持奖补,如2020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发展资金164万元对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已授牌的民办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如发现办园质量下降,则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对已取得的品牌进行降级或取消,以此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切实提升办园水平。
4.享同等法律地位,协同努力共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八条,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为提升民办学校教育质量,每年的省级、市级、县级的优质课评比、课题等都专门分配了民办幼儿园名额。同时将以前幼儿园教师单独评职晋级改为全部纳入中小学系列统一评职晋级,使得幼儿园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评职晋级待遇,且民办幼儿园教师同样可与公办园教师一样,参与评职晋级工作,切实保障民办园教师的各项待遇。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问题
1.两城区在事业单位总编只减不增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补充教育编制,优先保证教育用编补充教师,近两年来,我市各县(区)通过人才引进、公费师范生录用、小学教师转岗、公开招考(招调)等方式引进公办园幼儿教师。
2.指导两城区积极探索编制体制外人员的聘用机制,如政府购买服务等,破解因编制紧张教师补充困难的难题。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剥离后勤编制,规范管理编制外人员,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变为由政府购买服务,相应的工勤人员从教职工编制中剥离出来,不再占用学校编制,确保按需用人,使之成为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3.督促两城区严格落实教师聘任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清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对于长期请病假、无法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的教师,要通过提前退休、买断工龄、转为编外人员等各种方法让出编制,用于补充年轻、优秀的教师。
4.大力开展教师交流、支教、跟岗、实习等活动,缓解师资紧张问题,同时把教师交流、支教的完成情况做为考核、评职条件之一,保障支教及教师交流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效用。
(二)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
我市已将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培训工作统一安排,如:国培、省培等,且比重逐年增大。如:在安顺市助推脱贫攻坚普通话提升培训班、安顺市教导主任专项培训班等市级各项培训中,我市均向民办幼儿园教师倾斜。2020年3月19日,我市启动了安顺市“十三五”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学前教育)评选工作,选拔对象为各级各类幼儿园(含民办)教师。“国培计划”项目中有专门面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项目;有幼师国培乡村民办幼儿园园长法治与安全专题培训项目;幼师国培乡村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等项目;2020年安顺市级教研指导责任区专项培训经费50余万,用于开展园长、教师、卫生保健教师专项培训和教研指导。
五、注重经验总结
在前期工作中欠缺对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进行经验总结、提炼和推广。目前我市加大对此方面的工作力度,把各县(区)在发展学前教育方面取得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如:西秀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普定县清理和整顿无证民办园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们已经以文件形式把他们所取得的经验印发到各县(区)供学习和借鉴,以此促进各县(区)学前教育共同发展。
我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充分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了本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省政府已经把学前教育的各项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党政领导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其目的就是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加大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让百姓享受到满意的学前教育。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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