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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15 09:45 来源:    字体:[]


王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学前教育编制助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教育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按照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中编密发〔2013〕21号)、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实施意见》(〔2013〕59号)、省编委办《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紧急通知》(〔2013〕贵机发700号)、《关于对新增事业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省编办字〔2013〕74号)关于机构编制要“严控总量、统筹使用”、“各地必须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不得突破总量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停止办理审批增加事业机构编制的有关事项”的规定,近年来,市、县两级的机构编制总量未得到增加,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增加要求原则上均只能在各地区总量内调剂解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黔编办发〔2020〕105号)标准,严格依标配备教师,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严禁“有编不补”和“两教一保”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并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利用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并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员额制”等方式,有效破解学前教育人员编制难题,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关于严格幼儿教师管理问题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学前教育阶段教师招聘过程中将严格审核准入条件,全覆盖督促学校有计划全面推进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幼儿园从教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及时纠治无证上岗和师德师风问题,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确保师资质量。

三、关于保障教师待遇的问题

市教育局将按计划推进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督促县区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政策措施;探索将公办幼儿园及职教学校中保育员、校园安保、师生餐饮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学校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严肃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确保师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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