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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倩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设立专项整治小组,规范现阶段的幼儿园校车隐患
(一)关于“摸清学生乘车底数”方面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我局每学期开学前对各县(区)办学情况、学校学生(幼儿园)人数、校车数据等进行全面统计,据春季学期最新数据统计,全市8个县(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1330(幼儿园730)所,在校学生585123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113536人,义务教育阶段387390人,普通高中阶段49308人,职校17584人;市直学校(幼儿园)17305人,其中一中2453人,二中2341人,民中2617人,实验学校3980人,实验幼儿园445人,一幼873人,二幼835人,市民职3183人,学院附中578人。据调查,全市585123名学生中,学前教育阶段113536人中,乘坐校车幼儿有63787人,乘坐私家车24361人,家长、监护人接送步行25388人;义务教育阶段387390人中,乘坐校车的学生有3746人,乘坐公共交通有198580人,乘坐私家车或走读学生有81978人,其余的103086人为住宿学生;普通高中阶段49308人中,乘坐公共交通或私家车学生12445人,其余的36863位住宿学生。
全市共有校车594辆,主要集中在私立学校和幼儿园,私立学校共有校车591辆(私立幼儿园占95%以上),其中西秀区277台,平坝区35台,普定县91台、关岭67台、镇宁县25台、紫云县21台、开发区59台,黄果树19台;公办学校校车3台,西秀区2两台,普定县1台。通过调查,现目前全市幼儿乘坐校车需求基本满足(90%)以上(全市大部分公办幼儿园和市直幼儿园均无校车)。
(二)关于“严格准入审查机制”方面
长期以来,我局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一是严格校车审批。严格按照校车标牌申领流程进行审核把关,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责任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加强校车审查登记工作,对申请办理校车标识的车辆、驾驶人认真进行审核,登记造册。二是严格校车审验。我局及时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校车审验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校车进行调查摸底,积极配合属地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检验、报废和校车驾驶人审验制度。三是严格校车管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对校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培训、动态监控等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较多的要联合约谈、跟踪督办。定期研判校车安全管理形势,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农村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查处力度,并通过优化校车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黑车”问题。
(三)关于“建立管理台账”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所有新办理校车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要求,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审批,健全完善校车及驾驶人员手续,规范校车行驶线路等工作。二是深入对全市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资质进行清查摸底,建立数据台账,根据每学期开学检查方案,检查组分别对各县(区)校车经营单位、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核查车辆的使用性质、车况、驾驶员资质、行驶线路、乘载情况等,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将相关数据登记在册。
(四)关于“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教育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全市涉校道路交通情况,每年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养护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涉校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一是对各县(区)乡镇农村公路临崖、临水、临坎、临房、急弯、陡坡安全隐患排查,在学生上下学沿线有交通标识不完善、临水临崖路段防护栏缺失等现象的,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做好警戒和警示标牌,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意外交通事故。二是对校园周边及师生上下学路段道路减速带、防冲撞设施,标识标牌进行排查,通过排查,个别县区偏远乡镇通村道路标识标牌、防护栏不完善和个别学校的校门口无防冲撞设施,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并形成逐级上报排查情况制度。三是对于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隐患,短时间内隐患无法彻底整改、车辆通行又比较频繁的路段,督促属地政府、村支两委要采取专门人员值守、强化安全提示等特殊手段,严防隐患转变成事故,并制定专门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争取早日完善涉校道路设施设备。
(五)关于“加大检查查处力度”方面
2021年以来,教育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涉校道路交通、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制度,根据周五、周日寄宿制学生离校、返校集中出行的特点,在学校周边、城区主干道、乡镇主干道等路段开展巡逻管控,重点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接送学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的校车、农用车、私自改装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车辆。
2021年至2022年,市教育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316起,其中,未取得校车标牌73起、超员52起、不按规定线路行驶31起、超速9起;共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营运车辆88起。严重超员违法达到危险驾驶罪标准刑事立案并判决的共63起。2023年截至4月15日共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19起,其中不系安全带13起,不按规定线路行驶3起,超速1起,其它2起;查处非校车违规接送学生1起。
(六)关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或租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的管理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定期到县(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对校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车辆行驶路线、行驶时间、每天班次,驾驶人的人员变化及违法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校车超速超员行为,确保师生安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涉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校车“七定”“五有”安全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责(确定有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严格做到每辆校车及驾驶人“五有”,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安全责任人、安全承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设施。定期对校车管理人员、驾驶人员、随车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开展校车应急疏散演练,严格落实校车管理制度,严禁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上路,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二、全面部署,分阶段整治
为切实保障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持续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印发了《安顺市涉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市教通〔2021〕16号)、《安顺市涉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市教通〔2022〕11号)、《安顺市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安公通〔2022〕24号)、《安顺市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安市教通〔2023〕6号)等文件对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成立安顺市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以督查指导、明查暗访、回头看等形式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涉校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根据学生上下学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周五、周日离校返校交通出行集中的特点,在学校周边、城区主干道、乡镇主干道等路段开展巡逻管控,重点查处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校车驾驶员管理,督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属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相关人员对辖区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驾驶人员家庭情况、精神状态、心理动态摸排检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发现心理有问题的驾驶人员,立即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并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师生安全。三是加强维护上下学重点时段道路交通秩序,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护学岗”机制,依托当地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增强“护学岗”力度,切实提高上下学高峰期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防护力量,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车辆违章停放的管理,做好摸排劝导,引导规范定点经营、文明停放,推进校园保安、值日教师的日常周边巡查制度,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全面加强校车通行路段隐患排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联合属地政府、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检查组对辖区所有学校学生上下学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消除整改隐患。五是强化追责问责,一直以来,市教育局不定期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是强化部门协作,全面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深入研究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的主要原因,健全完善涉校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畅通,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基本杜绝涉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校车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涉校道路交通环境长期稳定。
三、对未来发展的规划
为全面规范校车管理,减轻教育系统、学校管理压力和弥补大多数民办幼儿园自主监管不足等问题,现目前,我市普定县、关岭县(西秀区正在计划实施中)已通过招标形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运营公司对校车及校车司机统一安排管理。下一步,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力争逐步实现校车管理公司化运营,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机制体制、畅通审批渠道。校车运营逐步覆盖后,教育系统联合各相关部门、属地政府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市广大师生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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