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安市教议复字〔2021〕4号
张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初中毕业生全员参加中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41789人,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简称“中考”)于3月25日报名结束,共有28255人报名参加。共设8个考区22个考点,其中西秀区7个、平坝区3个、普定县4个、镇宁县1个、关岭县2个、紫云县2个、开发区2个、黄果树1个,共计946个考场。为规范组织,严格监考,保证公平,考场均设立在县城区,考试依据自愿报名原则,根据黔价费〔2008〕63号规定,自费缴纳85元/人的报名考试费。
目前我市中考的主要作用是筛选具有适应高中理论学习能力的学生升入普通高中继续深化学习理论知识,命题方向更加偏向升学需求。在保证所有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参加中考权利的同时,由于安顺市中职院校除安顺职院部分中职专业设置有中考分数控制线要求外,其余中职学校实行免试入学,通过初中毕业生毕业认定便具有中职入学资格。对于有就读中职意愿或没有升入高中就读打算的学生来说,中考报名自费的因素,以及乡镇毕业生考试期间城区食宿费用问题,难以动员其参与考试,导致目前实施全员中考还存在一定困难。
虽未全员参与中考,但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生全面发展,科学、合理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进行测评。历年来,我市各县(区)均组织对辖区内初中毕业生进行毕业认定。毕业认定由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测试科目的命题、监测质量数据收集、质量分析等工作,各学校具体负责测试工作的落实,做到应考尽考。认定内容包含:毕业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体质健康等。命题更具有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性,更加符合初中毕业生整体实际。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所提的建议,同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将在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维护中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秩序等方面着手,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义务教育提质,规范义务教育评价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21年1月21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我市正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安顺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内涵发展、完善评价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综合保障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目前正根据各相关单位意见汇总拟定中。
严格按照2021年3月1日,教育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认识,做好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工作。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改善我市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推动“五育”并举,着力解决素质教育的落实问题,切实把提质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各个环节,推进教育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二)加强中考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工作
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各县(区)指导学校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招生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依托家长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充分保证初中毕业生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分流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严禁学校以学生分流等任何借口,剥夺学生自愿参加中考的权利。
(三)全面开展违规宣传和违规招生排查工作
全面排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切实规范基础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深入开展“坚持立德树人 回归教育初心”教育理念大讨论活动,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以师德师风教育为抓手,提高毕业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感谢您对安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