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541592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2022年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开始了 | ||
文 号: |
2022年,我市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和励耕计划,其中滋蕙计划专项资金59.45万元,资助我市2022年考取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交通费和入学短期生活费;励耕计划名额202个,资助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
滋蕙计划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范围为: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两部分,一般资助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的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重点资助对象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中,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按照2-3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等行为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4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牺牲教师按照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资助条件及范围:1.申请资助的教师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俭朴,诚实守信;(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特别是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2.资助范围为,(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3)特殊教育学校在岗专任教师;(4)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3.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4.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受资助教师出现以下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3)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4)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5)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就读的高中、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待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有机会获得本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