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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8-02-24 17:02 来源:     字体:[]

安顺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大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教育思想为指南,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目标、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发展动力、以依法治教为基础保障,深入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着眼于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着眼于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写好“奋进之笔”,创造“得意之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富美安顺加快发展新篇章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建设富美安顺的意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大讲堂”,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万个示范课堂”和“崇德向善在机关”道德讲堂活动。(工委办、办公室、基教科)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相关实施意见,全面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抓手,持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五讲五比一满意”和“万师访万家·师爱暖万生”活动,确保出经验、成亮点、树品牌。继续抓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和同步小康驻村帮扶工作,强化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职责,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工委办(主体责任室)、人事科、教师教育科〕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教育人才,注重人才数量、质量和结构平衡。加强干部培养选拔,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注重后备干部培养,促进干部交流。继续抓好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驾驭全局、把控形势、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引导老同志发挥模范作用,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人事科、工委办、教师教育科)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对一些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积极探索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突出惩治重点,盯住重点部位治理,开展“一案双查”,强化问责,以执纪审查倒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工委办(主体责任室)、计统科、办公室〕

5.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大力倡导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政风,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大力倡导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行风,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倡导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的学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思政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勤俭节约之风,精简会议、文稿,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工作流程。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落实窗口单位责任和服务承诺。(办公室、教师教育科、工委办、安法科、人事科)

6.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加强与国家、省、市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办好“一网一刊”,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培育塑造安顺教育好形象,唱响安顺教育好声音。加强教育部门及学校网站建设,继续开展学校网站测评。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控与引导,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完成《安顺教育志》付梓工作。(办公室、工委办、电教馆)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改革创新德育工作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化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继续开展“文明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效益。继续做好学生评优表彰工作。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长与学校沟通机制,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社会服务教育活动。(基教科、职成科)

8.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强化认知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具备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学会学习、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的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合作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创新创造。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基教科、职成科、教科所)

9.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创新和拓宽教育教学科研渠道和方式,以科研课题为抓手,打破学科、学段界限,开展教研活动现场观摩、评议,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加强对各县(区)教研工作指导,抓好教研队伍建设。高效开展覆盖各学段、全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落实教育质量激励长效机制,兑现奖励办法。抓好“西部教学改革支持计划”项目和国培式研修课题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积极邀请省内外优秀专家、学科教师来我市送教送研,开展教学视导活动。在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中,继续做好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的统计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科所、基教科、督导办)

10.加强和改进体育艺术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完善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组织好中小学校园足球三级联赛。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办好安顺市第六届中小学生交响乐(器乐)展演等活动。抓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强化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抓好学生军训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开展市级、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评选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基教科)

三、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活力注入发展动力

11.精准化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全面贯彻《安顺市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系统谋划、协调推动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继续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及惠民政策落实。积极探索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支持公办民办合作、社会组织与学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中小学合作共同体发展。加强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大力宣传推广各地各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纵深推进教育改革。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进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大力发挥优质普通高中、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导向作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办公室(改革办)、计统科、基教科、人事科、督导办、考试中心〕

12.深化教育对外合作交流。落实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安顺市教育局教育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深化拓展与青岛教育各界的交流合作。加强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建设,探索联合招生、订单培养等合作模式和国际职业资格鉴定。在教育质量监测、教育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大力引进青岛优质资源。积极争取两地政府、社会、企业支持,加大教育云平台、智慧校园建设力度。借助“中国—东盟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周”平台,引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共建共赢。保持和巩固与其他发达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办公室、各科室(单位)〕

13.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研究出台《安顺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大力宣传解读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和省、市民办教育改革措施。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对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和规范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确保社会力量在政策范围内依法规范办学。(基教科)

14.强化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加大对督学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兼职督学作用修订《安顺市督学督导工作规定(试行)》建立落实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督政机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督学体制、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能,充实督导队伍力量,积极探索教育督导的新方式、新方法,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督导办、基教科、教科所)

15.推动“互联网+教育”应用。通过“互联网+教研”,用好云课平台,为全市中考、高考备课开展“菜单”式专题讲座、在线微论坛。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培育推广计划,发挥“班班通”应用指导专家团队和“创客”指导专家团队作用,做好“微课”培训、组织参与省内各类比赛活动。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管好用好标准化考点考场及相关设备。(电教馆、教科所、考试中心)

四、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6.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扎实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边远山村儿童入园问题。支持国有企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开展小区配套建园整顿治理、小学化整顿治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招师工作。评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3—5所。(基教科、人事科)

17.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教育督导,确保西秀区、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和紫云自治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通过国家认定。出台《安顺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聚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建好用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努力提供优质公共教育资源保障。继续推进学区制改革,破解择校难题。着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基教科、督导办、计统科、安法科)

18.创新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按照推进高考改革、高中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充实、完善普通高中各学科的课程教学资源。实施“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品质办学、特色办学。督促指导镇宁自治县加快普通高中建设进程;支持市一中、市二中做好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大力扶持贫困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强力推进市一中原址改扩建工程。(基教科、教科所、计统科、安法科)

19.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多举措加大中职招生,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学生流失率控制在10%以下。做好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的总体规划,优化职业院校空间布局和专业设置,增强办学特色和吸引力。组织申报省级中职学校内涵建设三年计划项目,开展市级重点专业、精品在线课程、开放性实训基地申报、评审工作。支持普定县中等职业学校、安顺机械工业学校申报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大力推广“普职互通”。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职教改革试点。组织参加国家、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继续办好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成科)

20.加强民族教育、继续教育工作。完善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好民族教育能力提升“双百工程”。科学推进双语教学,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项目。继续办好普通高中民族班。推进社区教育试点工作,开展好终身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职业院校配合人社、扶贫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产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基教科、职成科、教师教育科)

21.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紫云自治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评估验收继续举办“广阅读、强素质、促发展”教师读书活动,组织开展读后感评选、名篇名段诵读、名师导读、“国学经典进课堂”等文化建设和普通话推广活动。继续做好普通话测试和培训工作。〔教师教育科(语委办)〕

五、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县区调整机制。大力实施“特岗计划”,加强特岗教师招、管、用、转工作。将“国培计划”项目规划和实施与教育精准扶贫、名师名校长培养、校本研修示范校建设、教师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完成培训3.5万人次。组织实施好“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用好山东教师研修网络平台,确保全员参训。举办第四届“青岛—安顺”跨区域教育高端论坛活动。加强对“安顺市乡村学校爱心帮扶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农村教师关心、关爱,依法保障教师在工资、住房、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切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检查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支持开展教师聘用制、校长职级制等人事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强化农村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守住师德红线底线。〔人事科、教师教育科、电教馆、督导办、工委办(主体责任室)〕

23.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依法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和拓宽教育经费增长渠道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发挥好财政教育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政府融资平台教育化债功能。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财务信息公开。加强教育财务管理培训,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模式,完善校财局管制度。(计统科)

24.推进依法治教。指导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全市中小学逐步配齐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指导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开展青少年警营文化宣传、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进校园”“学法、知法、守法”征文,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各校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校法律顾问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帮助处理学校争议,营造办学良好环境。(安法科)

25.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升学校基础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继续配合做好“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等涉访群体的稳控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教书育人环境,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第六届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现场会,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安法科、人事科)

六、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关切,着力解决新时代教育发展主要矛盾

26.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实施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略,推动资金项目要素向集中连片地区、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纵深开展“校农结合”。在资金项目调度上更加强调时效、更加注重督查、更加关注效率,力求项目早规划、资金早调度、工程早启动、群众早受益。继续实施学前营养改善计划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继续免除贫困学生学杂费、书费、住宿费;及时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组织开展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补助工作。着力办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积极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招生。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开展农村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扫盲再教育,助推脱贫攻坚。(计统科、基教科、职成科)

27.优化城镇学校布局调整。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城镇教育供给能力,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对接规划、住建等部门,启动《安顺市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的修编工作;落实新建改扩建居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要求,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和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计统科、基教科、安法科)

28.关爱救助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制定《安顺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能力。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基础建设,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积极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认真落实《贵州省留守儿童教育精准关爱计划(2015-2020年)》,重点实施幸福校园、平安校园、自信自强、结对帮扶、亲情桥梁、全面资助等六大精准关爱工程。扎实推进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益。组织开展好以“圆梦蒲公英”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基教科、计统科)

29.探索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编制实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教育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PPP模式在教育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教师培训、教学指导、学校评估、课程建设等特定教育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要素的激励竞争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和学校“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体制,破解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困局。(计统科、人事科、教师教育科、教科所)

30.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响应国家“双创”发展战略,不断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持续深入落实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大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认真做好毕业生报到登记和就业信息收集工作,提高就业状况监测统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人事科、基教科、职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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