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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03701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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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指南
文  号: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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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户籍在开发区或持开发区“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不包括实际居住在开发区的西秀区中心城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华西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户籍儿童。

初中:招收有正式学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在开发区或持开发区“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不包括实际居住在开发区的西秀区中心城区七个街道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华西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户籍儿童。

二、招生办法

(一)区内户籍划片招生

1.“人户合一”的区内户籍学生,由划片区服务学校实施入学登记、审核和注册等工作。

2.人户不一致的区内户籍学生,可按住房地址(以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申请在住房所在地的附近学校就近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片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对新迁入的符合“人户合一”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应满半年以上(即2024年3月1日以前迁入),方可认定为片区内招生服务对象。对于户籍迁入时间不满半年的,仍按照“统筹安排”原则进行安排。

(二)区外户籍入学

1.坚持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IC卡式居住证为主要申请入学依据。

2.非开发区户籍随迁人员已在安顺开发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由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片区学校统筹安排,其他人员按属地保障入学。

3.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造成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可按“人户合一”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对于户籍“空挂户、挂靠户”等其它原因形成的“人户不合一”或申请入学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孩子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情况,原则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保障入学。

(三)入学申请程序

1.开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由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初中七年级的适龄少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2.非开发区户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一是申请在中心城区(西航办)学校入学的由教育局统一登记、审核(详见附件3《开发区2024年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二是申请在幺铺镇、宋旗镇辖区学校就读的,由幺铺镇“两基办、宋旗镇“两基办参照本方案相关规定登记和审核。非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资格经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

3.小学在开发区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非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若持有开发区居住证,申请到我区初中入学的由教育局统一登记审核。开发区户籍满足“人户合一”或非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于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登记审核工作由该九年制学校负责,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4.申请到我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各民办学校按“同步招生”原则,与公办中小学统一时间开展登记审核,按照省市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相关精神,民办学校不得接受区域(安顺市)外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出的入学申请,确需申请的须提供居住证、稳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报报教育局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登记数不得超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计划,违反相关规定超计划招生的,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名入学方式

1.城区小学、初中。申请在安顺开发区城区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区内户籍“人户不合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招生小组现场登记、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监护人按要求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2.乡镇小学。按照“划片招生”原则,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直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对在乡镇中心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镇(办)“两基”办统一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入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3.乡镇初中。乡镇初中由区教育局按照“整班移交”“划片招生”的原则分配入学。

附件:1.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一览表

     2.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开发区2024年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4.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附件1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一览表

一、小 学

学校名称

教育

集团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

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南马居委会(原南马村)、南新居委会,北航居委会北航路以东、中华北路开发区户籍、格凸河路以北西水路至格凸河路口开发区户籍

实验小学、西市小学、西王山小学、龙井小学、风雷学校相对较近,按照划片入学招生原则,在各校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西王山小学

西王山居委会、北航居委会(北航路碧水园(含)起至中华北路以西)

西市小学

西市居委会、将军岩居委会、西水路开发区户籍,格凸河路以南

龙井小学

龙井村、西兴居委会(原西兴村)、西湖村(原瓦窑村、杉树村)、玉龙居委会、学苑居委会、西航路至铁路平交处

风雷学校

西花村(含天瑞国际、蓬赛斯、景福小区,天晟国际、亿丰国际、天瀑城一号、银城怡园、熙悦府、仟坤天朗、时鼎绿洲、黔中商贸住户等小区)

高寨小学

湖兴村、青杠村、猫猫洞、创新(兴隆、大坡)、上坪村、下坪村

由中心完小高寨小学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招生,调配学位;张坪小学由张坪学校安排招生工作。

白果小学

白果村

干河小学

合兴村、大寨

双阳小学

开发区双阳小学教育集团

双阳居委会、龙飞居委会、雅沐园居委会

双阳小学第一校区、对门小学,按照就近入学招生原则,在各校完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双阳小学第一校区

土桥村(含星火家园安置房)、派力小区、兴伟小区、远城圣景、中铁御岭、集圣中学后至万象城片区。

对门小学

新阳村

四旗学校

开发区幺铺教育集团

两河村河万组、三合、龙井、云马一、二、三区居委会、河清村

由中心完小四旗学校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招生,调配学位。

四旗村小

四旗村

张胜小学

张胜村

鲍家小学

鲍家村

么铺完小

幺铺居委会、石塔村、兴铺村、菜支村、潘苑村、荡上村、下坝村、安湖村

羊场小学

羊场村、磊跨村

黄齐生小学

青源村、红龙村、幺铺新城(幺铺菜场及以下)、 602库居委会、金都雅苑、青方村

小屯小学

小屯村、南山村、尚兴村、颜旗村、邵小村、风雷居委会

上头铺小学

上头铺村、板山村

由中心完小小屯小学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招生,调配学位。

杨家桥小学

杨家桥村、石板村、陶官村

安顺市实验学校经开区分校

开发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东抵机场路,北抵西航路,西抵开二路,南抵开一路(主要招生中核集团开发建设的小区业主适龄儿童;白马村、大屯村户籍适龄儿童。)

该校为中核集团开发建设配套资源学校,因高铁片区尚未成立居委会,招生以中核集团业主的适龄儿童为主。(包括白马村、大屯村户籍适龄儿童)

洞口流民族学校

王庄居委会(原王庄村)

洞口流民族学校、马厂小学在完成各自本片区内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马厂小学

马厂村(含万邦建材市场住户)

宋旗学校

宋旗村、安酒居委会、青松居委会、老凹村、平寨村、大云居委会

打纸小学

打纸村

由宋旗学校对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统一招生,教育局统筹、调配学位。

龙旗小学

隆鑫村

新屯小学

新屯村

张坪小学

张坪村、石板村

张坪小学在完成本片区内招生任务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初中

学校名称

教育集团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安顺实验学校经开区分校(开发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总校)

开发区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东抵机场路,北抵西航路,西抵开二路,南抵开一路(主要招生中核集团开发建设的小区业主适龄儿童) 。

该校为中核集团开发建设配套资源学校,因高铁片区尚未成立居委会,招生以中核集团业主的适龄儿童为主。

实验中学

(含娄湖校区班)

南马社区(南马村)、南新社区、西王山村、北航社区、西市村、将军岩社区、龙井村、西兴社区(西兴村)、玉龙社区、学苑社区、中华北路开发区户籍、西水路开发区户籍

娄湖校区班级由实验中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按学校地址就近统筹入学。

洞口流民族

学校

本校“人户合一”小学毕业生,王庄社区(王庄村)、西花村、马厂村、土桥村(含星火家园安置房)、天瑞国际、蓬赛斯、景福小区、天晟国际、亿丰国际、黔中商贸、万邦建材市场住户

在学位无法满足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其他初中学校

双阳中学

双阳居委会、龙飞社区、雅沐园居委会、西航社区(含西城印象、中瑞国际、骏园小区、金星、奇强、百灵等厂住户)、新阳村、西湖村(瓦窑村、杉树村)、万象旅游城、派力小区、兴伟小区、远城圣景、中铁御岭

小屯中学

小屯村、南山村、尚兴村(含机关)、颜旗村、邵小村、风雷居委会、上头铺村、板山村、杨家桥村、石板村、陶官村、白马村、大屯村

宋旗学校

本校小学毕业生,宋旗村、安酒居委会、大云居委会、青松居委会、新屯村、打纸村、龙旗村、隆鑫村、老凹村、平寨村

张坪中学

张坪小学毕业生,上坪村、下坪村、高寨村、湖兴村、青杠村、张坪村、白果村、干河村、猫猫洞村、大坡村,创新村

幺铺中学

开发区幺铺教育

集团

两河村、三合村、龙井村、四旗村、张胜村、鲍家村、两河村、六0二居委会、潘苑村、幺铺居委会、镇机关居委会、石塔村、兴铺村、菜支村、羊场村、磊跨村、安湖村、磊跨村、荡上村、潘苑村、红龙村、青源村、青方村

附件2

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月

1.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部署会,启动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招生承诺书

2.各学校报送招生计划编制表。制订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教育局制订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6月上旬

1.送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报备。2.各学校报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信息。

7月1日13日

划片内小学对本区内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并于7月13日前报送区教育局。

7月1日13日

划片内初中对本区内开发区户籍六年级毕业学生入学信息登记;并于7月13日前报送区教育局。

7月15日—17日

居住在开发区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开发区学校一年级就读审核、登记(指定地点)(不登记初中七年级的学生)

7月18日19日

居住在开发区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开发区初中学校七年级就读审核、登记(指定地点)。

8月2日前

公布:外县区户籍子女(一、七年级)统筹安排入学名单,并电话通知到统筹学校报名注册时间及携带相关资料(由统筹安排的学校专人通知到申请登记入学的家长<监护人>,通知电话要有记录或录音)。

8月5日-9日

监护人根据学校电话通知要求到统筹安排学校报到注册,

8月中旬

按需采购教科书,补充设备,检查校园安全,作好开学工作的准备。

8月

学校正式开学(一年级至八年级)

9月中旬

各学校上报新生信息、招生总结等材料

召开全区招生工作总结会

附件3

开发区2024年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报名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两个为主”的以“居住证为主”的招生原则,切实解决好我区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凡需在我区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员随迁人员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户口不在开发区西航办及西秀区城区7个办事处(东街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西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华西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

2.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开发区西航办居住,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取得居住证(IC卡式居住证)。

二、入学申请时间、地点、范围

(一)小学一年级申请时间、地点及范围

1.时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开发区实验中学,开发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3.范围:持开发区有效期居住证申请在开发区镇(办)区域内学校就读一年级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申请时间、地点及范围

1.时间:7月18日-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开发区实验中学,开发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

3.范围:持开发区有效期居住证申请在开发区镇(办)区域内学校就读初中七年级的随迁人员子女。

三、申报材料

必备材料:

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4);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有效期限内的IC卡式居住证);

3.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补充提供:

1.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须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及移动电话号码〉

2.务工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就读初中七年级的,须提供《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登记时,请按照顺序提供材料,登记处将收取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审核后不再退回)。

四、入学安排

1.随迁人员子女需在我区城镇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2.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中小学生源情况,凡在开发区申请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址,结合开发区城区学校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注意接听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带子女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安排。

附件4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就读年级:(一年级七年级□)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幼儿园)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住址

现居住地住址

关系

父母姓名

工作单位(或投资单位、经商户名、摊位情况等)

联系电话

居住情况

购房( )租房( )

入住时间

申请理由

服从调

整申明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安顺开发区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同意开发区教育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上进行安置就读,若因开发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和规模有限无法统筹安排,本人将主动放弃申请,自行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联系民办学校就读。

家长或申请人签字:2024年

常住地村

(居)委会意见

(公章)

2024年

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审核人:

2024年















说明一、申请到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提交复印件):1.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进随迁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有效期限内的IC卡式居住证)。

     二、补充提供:1.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合同须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签字盖章)。2.务工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就读初中七年级的,提供《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登记时,请按照顺序提供材料,登记处将收取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收取审核后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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